問題詳情

【題組】 ⑸維生素 D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2258
統計:A(82),B(7174),C(402),D(20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遺失物拾得人之請求報酬權

用户評論

【用戶】陳安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To 2F. 是屬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

【用戶】賴佳伶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刑法第 337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民法第 805 條 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之日起六個月內,有受領權之人認領時,拾得人、招領人、警察或自治機關,於通知、招領及保管之費用受償後,應將其物返還之。有受領權之人認領遺失物時,拾得人得請求報酬。但不得超過其物財產上價值十分之一;其不具有財產上價值者,拾得人亦得請求相當之報酬。有受領權人依前項規定給付報酬顯失公平者,得請求法院減少或免除其報酬。第二項報酬請求權,因六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第一項費用之支出者或得請求報酬之拾得人,在其費用或報酬未受清償前,就該遺失物有留置權;其權利人有數人時,遺失物占有人視為為全體權利人占有。

【用戶】聖天使魔王 警特上榜 高普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D好像後面對 前面錯 不是什麼天下掉下來的 那是別的遺失的東西

【用戶】鋼彈盪單槓盪鋼彈盪單槓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D招領無人,是歸拾得人所有第807條(逾期未認領之遺失物之歸屬) 所有條文n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之日起逾六個月,未經有受領權之人認領者,由拾得人取得其所有權。警察或自治機關並應通知其領取遺失物或賣得之價金;其不能通知者,應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