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7147
統計:A(1259),B(219),C(1906),D(3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強制性交、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

用户評論

【用戶】龜龜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有關刑事訴訟制度,「不告不理」乃重要基本原則。試問本項原則適用以下何項訴訟機制?(A)告訴 (B)告發(C)自訴(D)再議~解析 :一、所謂「不告不理」原則 :是指「法院」就「未受請求」之事項「不得予以判決」之謂,否則即可能構成「判決違背法令」,因此其「關鍵點」即是在於「案件」( 訴訟 ) 是否「繫屬」於「法院」而言喔 !二、首先,簡單敘述流程: 「偵查」 → 「起訴」;所以,若還在「偵查」階段,則根本不是「訴訟繫屬」。(一)法條依據 :1. 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一項:「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2. 刑事訴訟法第232條:「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3. 刑事訴訟法第242條:「告訴、告發,應以書...

【用戶】蔡裕閔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被害人+檢察官=告訴第三人+檢察官=告發檢察官+法院 =公訴被害人+法院 =自訴不告不理=法院

【用戶】魔人普烏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檢調階段:ABD訴訟階段(不告不理):C檢調於非告訴乃論案件為主動查辦

【用戶】derek801204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不告不理=法院 公訴 自訴再議是刑事訴訟上,告訴人針對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被告針對撤銷緩起訴處分所為,聲明不服的救濟程序。再議之聲請,原檢察官認為有理由者,應撤銷其處分,除前條情形外,應繼續偵查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