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在任總統甲涉嫌貪污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檢察官可就甲涉嫌貪污部分進行偵查並起訴
(B)立法委員可以對甲提出彈劾案或罷免案
(C)對於甲的彈劾案還須經人民投票通過
(D)對於甲的罷免案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2835
統計:A(447),B(2825),C(81),D(13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監察院權限、總統副總統罷免彈劾

用户評論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A 憲法52,總統除犯內亂外患罪外,在解職前不能被起訴(但檢方仍可偵查和保全證據)。

宋貝利】評論

A 憲法52,總統除犯內亂外患罪外,在解職前不能被起訴(但檢方仍可偵查和保全證據)。

梁律彣】評論

一、總統的罷免程序為: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 二、總統的彈劾程序為: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

我是小安】評論

特偵組 2017年1月1日起 【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