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行政程序法上新賦予法規命令提議權之對象為:
(A)地方行政首長
(B)地方議會
(C)人民及團體
(D)考試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499
統計:A(75),B(155),C(2008),D(5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風

用户評論

吳偉哲】評論

第 152 條法規命令之訂定,除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者外,並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前項提議,應以書面敘明法規命令訂定之目的、依據及理由,並附具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