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相關規定,香港或澳門居民逾期居留未滿 30 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應:
(A)經依第 47 條之 1 規定處罰後,強制出境
(B)經依第 47 條之 1 規定處罰後,得向內政部移民署重新申請居留
(C)不需處罰,但其申請定居者,核算在臺灣地區居留期間,應扣除 1 年
(D)強制出境後,未來申請定居者,核算在臺灣地區居留期間,應扣除 1 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5835
統計:A(10),B(842),C(118),D(46),E(0)

用户評論

【用戶】B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港澳條例14-2

【用戶】Sophia戶政四等~上榜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港澳條例14-2香港或澳門居民逾期居留未滿三十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經依第四十七條之一規定處罰後,得向內政部移民署重新申請居留;其申請定居者,核算在台灣地區居留期間,應扣除一年。

【用戶】chieh58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47-1條2000~10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