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林先生 104 年度共計獲得稿費與演講收入 300,000 元,若成本費用率為 30%,則當年申報綜合所得稅之課稅所得為何?
(A)薪資所得 300,000 元
(B)薪資所得 84,000 元
(C)執行業務所得 120,000 元
(D)執行業務所得 84,000 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ckvhome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下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二十三、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但全年合計數以不超過十八萬元為限。(參考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23款)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十三款規定之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收入,均屬執行業務所得。(參考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條之5第3項)所以,課稅所得=收入-免稅額-成本費用=300000-180000-(300000-180000)*30%=8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