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47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自民國九十二年起,大法官應每隔幾年更換一部分?
(A)四年
(B)五年
(C)八年
(D)九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28916
統計:A(19),B(2),C(52),D(1),E(1)

用户評論

Achieve】評論

答案E,我也是醉了⋯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E,修改為A

en】評論

中華民國92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8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任期4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8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答案是c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