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代理人,如何委任?
(A)行政程序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行政程序行為時,提出委任書
(B)依法規或行政程序之性質得授權者,不得為之
(C)每一當事人委任之代理人,不得逾 5 人
(D)代理權之授與,僅及於該行政程序有關之部分程序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375
統計:A(7),B(2),C(2),D(1),E(0)

用户評論

【用戶】Sandy Huang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第24條 (委任代理)當事人得委任代理人。但依法規或行政程序之性質不得授權者,不得為之。→(B)每一當事人委任之代理人,不得逾三人。→(C)代理權之授與,及於該行政程序有關之全部程序行為。但申請之撤回,非受特別授權,不得為之。→(D)行政程序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行政程序行為時,提出委任書。→(A)代理權授與之撤回,經通知行政機關後,始對行政機關發生效力。

【用戶】Sandy Huang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第24條 (委任代理)當事人得委任代理人。但依法規或行政程序之性質不得授權者,不得為之。→(B)每一當事人委任之代理人,不得逾三人。→(C)代理權之授與,及於該行政程序有關之全部程序行為。但申請之撤回,非受特別授權,不得為之。→(D)行政程序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行政程序行為時,提出委任書。→(A)代理權授與之撤回,經通知行政機關後,始對行政機關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