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2.依行政程序法第 41 條規定,關於鑑定,如何進行?
(A)行政機關得選定適當之人為鑑定
(B)以書面為鑑定者,不能通知鑑定人到場說明
(C)行政機關無選定鑑定人之權
(D)僅得言詞鑑定,無書面為鑑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4815
統計:A(22),B(2),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