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ison Chen】評論
一院制國家 丹麥、瑞典、芬蘭、希臘、葡萄牙、紐西蘭、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民國、 香港、 澳門、 北韓、 韓國、 新加坡、 利比亞、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 委內瑞拉、 黎巴嫩、 突尼西亞等國家和地區的議會均採用這種制度。
【Allison Chen】評論
兩院制1.類似於英國,下議院占較大優勢。英國下議院對財政預算案有先議權,上院只有為期一個月的延期通過權,公法案在下院三讀通過,上院反對無效,故上院的權力只是象徵。首相領導的內閣只對下院負責。2.類似於法國,眾議院或國民議會主導政府和國會的運作及政權更替,但參議院仍有部分權力。3.類似於美國,兩院基本平權。所有法案皆須兩院同時通過;兩院皆有部份對方沒有之權力:如美國眾議院有宣戰權、徵稅法案僅下院有權提出;美國參議院擁有總統對政府的主要官員任命同意權、條約締結同意權等。類似國家有義大利、日本等。
【諺朱】評論
單點分析扭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