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子女未滿 1 歲須女性員工親自哺乳者,除規定的休息時間外,勞動基準法特別規定雇主仍應每日給幾次哺乳時間,每次以幾分鐘為度?
(A)1 次哺乳時間,每次以 30 分鐘為度
(B)2 次哺乳時間,每次以 20 分鐘為度
(C)2 次哺乳時間,每次以 30 分鐘為度
(D)3 次哺乳時間,每次以 15 分鐘為度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7015
統計:A(31),B(35),C(454),D(16),E(0)

用户評論

【用戶】Angela Lin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勞基法52條的哺乳時間與性別工作平等法18條的哺乳時間,不一樣

【用戶】wakinnow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名  稱性別工作平等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05 月 18 日法規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第 18 條 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六十分鐘。受僱者於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延長工作時間達一小時以上者,雇主應給予哺(集)乳時間三十分鐘。前二項哺(集)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用戶】伊藤 107初等一般行政上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一天二次,每次30分鐘 (f勞基法) = 一日為60分鐘(性平法)除非延長工作時間達一小時以上,否則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