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依警察相關法令規定,擬任警察官前,其擬任機關、學校應就其個人之相關事項實施查核,其查核項目,不包括下列何者:
(A) 素行經歷
(B) 學歷
(C) 品德
(D) 忠誠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82749
統計:A(50),B(467),C(8),D(8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遴選第三人

用户評論

ChaIvy】評論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6條「擬任警察官前,其擬任機關、學校應就其個人品德、忠誠、素行經歷及身心健康狀況實施查核;必要時,得洽請有關機關協助辦理。 前項查核之對象、項目、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警察官於任職前,應注意其智力、體能、學識、經驗及領導才能,並考量其對任職之地區、語言、風俗、習慣、民情等適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