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准許設置工廠,但要求不得損害附近農作物之處分,是行政處分附款之:
(A) 條件
(B) 期限
(C) 負擔
(D) 保留廢止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00374
統計:A(209),B(8),C(1283),D(2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程序法期限整理、行政處分之附款、事實行為 VS 行政處分

用户評論

Jakob Lin】評論

<一條件是對將來"不確定"的事實而規定的,例如:(1)停止條件:對新填土方做為基地而申請建築執照,達一定密度始得開始建築{本無後有}(2)解除條件:某公司向主管機關申請僱用外籍勞工,主管機關准許,但附帶規定若因故停工,則所有外籍勞工均應解僱遣返{原有後無}<二負擔則非指不確定事實,而是明確指出附加於"授益處分"之特定作為.不作為或忍受之義務而言,例如准許外國人居留但附加不得在台就業.同意資助出國進修但回國後應在原機關服務5年之限制等 ---本來也分不清的我= = +

楊奇霖】評論

謝謝, 很容易了解的說明

Doby Gulu】評論

附負擔行政處分以發生效力條件行政處分待條件成就始生效力所以已經准許設置工廠行政處分生效  隨後的要求為負擔這樣是不是比較好記@@                    BY個人觀點

arrowlai0209】評論

第45題用4F的想法去作 我就答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