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下列有關利息之敘述,何者錯誤?
(A)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
(B)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者,經一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
(C)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
(D)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但當事人以書面約定,利息遲付逾一年後,經催告而不償還時,債權人得將遲付之利息滾入原本者,依其約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01279
統計:A(25),B(282),C(18),D(87),E(0)

用户評論

王妤文】評論

(A)民法第203條(B)民法第204條 百分之十改成百分之十二(C)民法第205條(D)民法第207條

sweet70906】評論

第 204 條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經一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前項清償之權利,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

pig316603】評論

第203條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第204條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經一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前項清償之權利,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第205條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