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妤文】評論
(A)民法第203條(B)民法第204條 百分之十改成百分之十二(C)民法第205條(D)民法第207條
【sweet70906】評論
第 204 條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經一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前項清償之權利,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
【pig316603】評論
第203條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第204條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經一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前項清償之權利,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第205條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