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初任各職務人員如未具擬任職務職等任用資格,可在以下那種範圍內權理?
(A)同官等高一個職等
(B)同官等高二個職等
(C)不同官等高一個職等
(D)高一官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882
統計:A(46),B(254),C(4),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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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遠】評論

第 9 條 公務人員之任用,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一、依法考試及格。二、依法銓敘合格。三、依法升等合格。特殊性質職務人員之任用,除應具有前項資格外,如法律另有其他特別遴用規定者,並應從其規定。初任各職務人員,應具有擬任職務所列職等之任用資格;未具擬任職務職等任用資格者,在同官等高二職等範圍內得予權理。權理人員得隨時調任與其所具職等資格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