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 Hong Liu】評論
答案屬於第2種不確定法律概念之類型:1. 經驗性或描述性 不確定法律概念: ex: 商標法上之「近似」、「混同誤認」、專利法上之「高度創作」、三七五減租中之「鄰近地段」、集會遊行法上之「不可 預見之重大事故」2. 規範性或有待價值判斷不確定法律概念: ex:專利法之「可供產業上利用」、集會遊行法中「社會秩序」、「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