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下列何者不是運動成立的要件?
(A)溫飽無虞的安定生活
(B)擁有充分的餘暇時間
(C)操控身體的運動能力
(D)良好的運動場地設施。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34091
統計:A(33),B(5),C(1),D(47),E(0)

用户評論

(107已上岸)】評論

1.溫飽無虞的安定生活:溫飽無虞的安定生活乃是維繫人類生命最基本的條件,如果缺乏這項條件,那肯定沒有閒暇的時間去從事體育活動,也沒有足夠的體能去操控自己的身體活動,更不用談參與運動;況且,此時也沒有玩的心情,即使有玩心,也會心有餘而力不足。2.擁有充分的閒暇時間:時間的自由性影響到從事活動者的內心感受,拘束時間常常反覆性的工作,自然顯得無趣,閒暇時間才能自由自在的活動,心情才會輕鬆愉快。3.操控身體的運動能力:人只要尚存有一點操控身體的運動能力,他就具備參與運動的條件與機會,如:輪椅籃球、盲人棒球等。4.存有一顆純本的玩心:運動絕對不是屬於形而下的身體活動而已,而是必須配合一顆純本的玩心,才能夠成一種體育...

莫忘初衷】評論

運動成立要件歸納有以下五項:(1)溫飽無虞的安定生活。(2)閒暇時間。 (3)操控身體的能力。 (4)玩心。 (5)認同的遊戲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