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員之法定義務? 
(A)不得兼任營利事業負責人 
(B)不服從顯然違法之命令 
(C)不洩漏業務機密 
(D)不參與任何政黨活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62892
統計:A(155),B(401),C(47),D(3795),E(0)

用户評論

Kawabanga】評論

(一)【忠實義務】--公務員服務法第一條規定「公務員應遵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所謂誓言,並不以宣讀誓詞為必要,只要站在公務的位置上,就必須忠誠於國家、實質戮力其職責。 (二)【服從義務】--公務員服務法第二條有規定,但是所謂服從,仍然應該在職務範圍之內,依法行事,如果對於上級命令有意見,得隨時陳述,若上級命令明顯違法者(客觀上眾人皆知的違法情事),下級屬官公務員得拒絕服從。 (三)【保密義務】--規定在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為其主管業務之範為,均不得洩漏。但是,如果面對司法調查,必須針對公務上之機密為作證者,除非有妨害國家利益外,不得拒絕(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

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評論

樓上,請參考行政中立法,不是完全不能參與,是例如參加遊行但不能身為發起者或上台,加入政黨但不能擔任幹部之類的。完全不能參與政黨活動,那不是管太多了嗎?

sci0724】評論

這題是考服務法該法無規定"參與任何政黨活動" 

108社行三等 我要上榜】評論

題幹的「公務員」為上位概念,其所指的公務員包含「公務人員」(常業文官、事務官)、「政務人員」(隨政黨進退)、「民選公職人員」等。 (以上來自陳治宇老師的法學緒論)而D選項的不參與任何政黨活動,若是政務人員、民選公職人員,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