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以下有關「公告」結構及作法之敘述,何者有誤?
(A)公告之結構分為「主旨」、「依據」、「公告事項」三段
(B)段名上須冠以數字
(C)公告不署機關首長職稱、姓名
(D)公告內容僅就「主旨」補充說明事實經過或理由者,改用「說明」為段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87345
統計:A(56),B(1108),C(137),D(19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1文書-公文製作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公告之結構分為「主旨」、「依據」、「公告事項」(或說明) 3段,段名之上不冠數字,分段數應加以活用,可用「主旨」一段完成者,不必免強湊成2段、3段。

堅持做對的事】評論

謝謝你的回覆

NoOneCanFBme】評論

「公告事項」(或說明)D  非主旨

松岡洋子】評論

嗚~本想選B的...(撞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