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 David Ki】評論
這題是考大法官解釋A:426 B:491 C:443 D:661
【香牛牛】評論
所謂「特別公課」者,其定義為︰「依法向特定範圍之產業群體,按一定費率徵收。所得款項不編入總預算中,而供特殊用途者」。至於特別公課之課徵目 的則極為複雜,大體上可為以下之分類: 1.為了特定產業活動之長期發展,例如「商港建設費」、「能源研究發展基金」、「交通建設基金」之公課。 2.為了平衡特定產業活動所生之外部成本,例如「汽車燃料費」、「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公課。 3.分攤因有利社會活動所產生之特殊風險,例如「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之公課。 4.基於照顧弱勢族群之社會政策,例如本案所涉「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之公課。」
【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評論
題目請標清楚是"複選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