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6 有一機關辦理採購,招標文件規定押標金額度為新臺幣20萬元,並依採購法第31條第2項明定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之情形。現發現廠商有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5款規定情形,因該情形非屬採購法第31條第2項情形,爰仍應發還該廠商押標金。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4),B(2),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泳翰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應屬法規類,不屬於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