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勞動基準法有關勞工請假的規定,下列那一項規定是正確的?

(A)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必須治療者,未住院者、1 年內合計不超過30 日

(B)勞工結婚者,婚假10 天、工資照給

(C)雇主得因勞工請喪假,扣發全勤獎金

(D)勞工得請事假,1 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 週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7352
統計:A(358),B(54),C(11),D(1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勞動基準法、勞動基準法、勞動基準法--工作規則

用户評論

【用戶】十七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BCD,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

【用戶】宥節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 二 條 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 第 三 條 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 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 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 兄弟姊妹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 第 四 條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