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下列何者須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申報財產?
(A)教育部秘書處辦理採購的第七職等專員
(B)教育部綜合規劃司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C)教育部政風處處長
(D)國立大學教務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99613
統計:A(44),B(59),C(310),D(26),E(0)

用户評論

怒努力】評論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2條第1項下列公職人員,應依本法申報財產:一、總統、副總統。二、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三、政務人員。四、有給職之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及戰略顧問。五、各級政府機關之首長、副首長及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幕僚長、    主管;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及相當簡任第十職等以    上之主管;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六、各級公立學校之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    副首長。七、軍事單位上校編階以上之各級主官、副主官及主管。八、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舉產生之鄉(鎮、市)級以上政府機關首長    。九、各級民意機關民意代表。...

May】評論

(A)採購業務之主管人員

貼貼樂 ( ̄︶ ̄)↗】評論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2條 (適用範圍)下列公職人員,應依本法申報財產:一、總統、副總統。二、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三、政務人員。四、有給職之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及戰略顧問。五、各級政府機關之首長、副首長及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幕僚長、主管;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及相當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主管;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六、各級公立學校之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副首長。七、軍事單位上校編階以上之各級主官、副主官及主管。八、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舉產生之鄉(鎮、市)級以上政府機關首長 。九、各級民意機關民意代表。十、法官、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