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依照契稅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買賣契稅,應由買受人申報納稅,稅率為 4%
(B)依法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不用申報繳納契稅
(C)契稅之申報原則上應於契約成立之日起,15 日內申報契稅
(D)不動產為信託財產者,因信託行為成立,委託人與受託人間移轉所有權,不課徵契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99717
統計:A(8),B(16),C(45),D(247),E(0)

用户評論

小朵朵】評論

§16 納稅義務人應於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及分割契約成立之日起,或因占有而依法申請為所有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但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房屋買賣、交換、贈與、分割,應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申報。不動產移轉發生糾紛時,其申報契稅之起算日期,應以法院判決確定日為準。向政府機關標購或領買公產,以政府機關核發產權移轉證明書之日為申報起算日。向法院標購拍賣之不動產,以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為申報起算日。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以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滿三十日為申報起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