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需課徵營業稅?①進口珠寶及 K 金項鍊 ②銷售金條 ③律師提供訴訟勞務 ④進口蘋果 ⑤銷售代銷貨物
(A)①④⑤
(B)②③⑤
(C)①③④
(D)②④⑤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85417
統計:A(425),B(12),C(16),D(27),E(0)

用户評論

楊孟儒】評論

1、為具消費價值之財貨,應課營業稅。2、金條僅具保值作用,非為消費用財貨,故不課營業稅。3、執行業務者所提供的勞務,因對象多為營業人,而對方可退還此筆進項,一繳(我方)一退(對方),無實際課稅效果,反增稅務行政負擔,故不課徵。

任飛】評論

關於律師提供訴訟勞務之銷售行為,首先,銷售勞務為課徵營業稅之範圍!惟「執行業務者提供之專業性勞務」以及「個人受僱提供勞務」二者,予以排除於課徵範圍之外!係詳規定於營業稅第3條第2項與相關施行細則第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