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甲、乙為夫妻,甲將其名下土地一筆贈與乙,乙又將該筆土地出售給第三人丙,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贈與乙之該筆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B)若甲乙間之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且該土地為重劃土地,則乙丙間之移轉,不得申請土地重劃後第一次移轉之土地增值稅減免
(C)若甲乙間之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則乙丙間之移轉,以移轉時之移轉現值為原地價
(D)若甲乙間之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則乙丙間之移轉,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22989
統計:A(48),B(24),C(52),D(271),E(0)
用户評論
【rh_ko】評論
土地稅法 第 28-2 條第 I 項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再移轉第三人時,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D)若甲乙 (配偶) 間之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則乙丙間之移轉,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以土地第一次甲乙間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為原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