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營業人有那些行為,主管稽徵機關得依照查得之資料,核定其銷售額及應納稅額並補徵之?①如期申報繳納稅款 ②逾規定申報限期 30 日,尚未申報銷售額者 ③短報、漏報銷售額者 ④營業人申報之銷售額,顯不正常者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81699
統計:A(10),B(123),C(8),D(267),E(0)

用户評論

小朵朵】評論

§43營業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主管稽徵機關得依照查得之資料,核定其銷售額及應納稅額並補徵之:一、逾規定申報限期三十日,尚未申報銷售額者。二、未設立帳簿、帳簿逾規定期限未記載且經通知補記載仍未記載、遺失帳簿憑證、拒絕稽徵機關調閱帳簿憑證或於帳簿為虛偽不實之記載者。三、未辦妥營業登記,即行開始營業,或已申請歇業仍繼續營業,而未依規定申報銷售額者。四、短報、漏報銷售額者。五、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者。六、經核定應使用統一發票而不使用者。營業人申報之銷售額,顯不正常者,主管稽徵機關,得參照同業情形與有關資料,核定其銷售額或應納稅額並補徵之。

d3017】評論

第43條(逕行核定銷售額及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