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土地稅法規定,下列那些情況免徵土地增值稅?①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 ②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之土地 ③區段徵收之土地,以現金補償其地價者 ④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⑤共有土地分割,其分割前後價值不等者,減少的一方免徵
(A)①②③
(B)③④⑤
(C)①④⑤
(D)②③④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6067
統計:A(298),B(10),C(26),D(1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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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朵朵】評論

§39 被徵收之土地,免徵其土地增值稅。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準用前項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但經變更為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後再移轉時,以該土地第一次免徵土地增值稅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依法得徵收之私有土地,土地所有權人自願按公告土地現值之價格售與需地機關者,準用第1項之規定。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減徵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