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3 某消費者前往日本進行 7 日之旅遊,並投保旅遊平安險新臺幣 200 萬元,如果該消費者因參加額外自費行程(optionaltour)跳傘而受傷住院時,此時該消費者可獲得保險公司意外傷害之醫療費用保險給付多少元?
(A) 200 萬元
(B) 20 萬元
(C) 3 萬元
(D) 0 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133803
統計:A(38),B(26),C(34),D(152),E(0)

用户評論

【用戶】INSPIRIT_MSOO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人掛掉才是理賠200萬吧。。。

【用戶】史帝文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根據上面討論之整理:本考題源自99年(2010年)領隊考試,適用的旅遊平安險規定中表示,像潛水、跳傘等活動,如受傷出意外,是無法求得任何賠償的但在2016年(民105)新修正的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中,已放寬潛水、跳傘等活動,也就是說目前這兩項,是可求得理賠的,至於賠償的金額,應該是20萬 (+1)因為大部分意外醫療險與突發疾病的保額都是意外險的10%,除為死亡全殘,否則照理來說應為200萬x10%=20萬

【用戶】史帝文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回樓上:要注意喔 這邊有陷阱 本題提到的是 "旅遊平安保險" (此保險為旅客自保,非旅行社強制保的責任保險)樓上提到的應該是旅行社保的 "責任保險" 其中有一條的 "因意外事故所致體傷之醫療費用" (旅遊平安保險 不等於 責任保險 唷!)不過要特別注意的是 現在此項目理賠已不再是3萬 根據民104年修法過後 調整為理賠10萬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