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據我國「審計法」,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A)各機關主辦及經辦出納人員簽發支票或給付現金,如查明有超過核准人員核准數額,或誤付債權人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B)各機關經管現金、票據、證券、財物或其他資產,如有遺失、毀損,或因其他意外事故而致損失者,應檢同有關證件,報審計機關審核
(C)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之現金、票據、證券及其他一切財物之管理、運用及其有關事項,得調查之;認為不當者,得隨時提出意見於各該機關
(D)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財務之審計,需依審計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不得適用一般企業審計之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0508
統計:A(5),B(1),C(7),D(147),E(0)

用户評論

【用戶】Evelyn Zhe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審計法第48條 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財務之審計,除依本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外,並得適用一般企業審計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