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對已死王人核發教授證書,自始無法送達,亦無法使其知悉內容,故無法對其發生效力,為無效。
【Aspen Chiu】評論
發文單位:法務部發文字號:法律 字第 0960010498 號發文日期:民國 96 年 05 月 09 日按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第 1 項規定:「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n 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自以其他適當方法n 通知或使其知悉時起,依送達、通知或使知悉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n 」故送達為行政處分之生效要件,倘行政處分之相對人於處分送達前n 即已死亡者,因行政法關係之一方當事人已不存在,該行政處分即失n 所附麗而無從成立,自不生送達之問題。反之,倘行政處分於合法送n 達後,其相對人始死亡者,因該行政處分已合法送達,自仍發生效力
【國考安陵容】評論
添加點想像力:「行政處分」是行政機器所施展出來的增強力量之魔咒,然而當作用對象死亡時,自然而然魔法欠缺宿主而失去效力。如果是早已死翹翹的對象,魔咒當然起不了作用啊!然畢竟亡者生前曾受過魔法作用,這是不爭的事實!可以把它當作事實觀念。歌功頌德,傳承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