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下列有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之規定,下列何者有誤?
(A)應採多元評量綜合研判之。故要鑑定為聽覺障礙亦不能僅憑一紙身心障礙證明或醫院診斷證明就下斷語
(B)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至少應於每學期召開一次會議
(C)由於全國鑑定標準一致,故跨縣市轉學時不需重新鑑定以延續對特殊生之服務
(D)如家長或教師認為須改換安置場所,亦要循縣(市)內鑑定流程並附上 IEP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3287
統計:A(51),B(55),C(306),D(17),E(0)

用户評論

Hungjia Chen】評論

關於特教生資格1.若各縣市鑑定後其特教資格為「正式生」,基本上轉學至新學校其特教資格不變,但服務內容會因該生能力或是各校課程規劃有所不同,但其特教福利或專業治療建議是一致的。2.若轉入後,未能如期得到相關福利申請,請務必與個管師或特教組詢問是否過了申請期。「可再提出申請(依各縣市申請時程辦理)」3.若鑑定為「疑似生」,則由新學校評估與觀察後再提出最近一次的鑑定。 4.以上所提為基本原則,但因各校編制、規定與課程規劃不同,可於轉入後與特教組詢問,或於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中討論與溝通確認。資料來源:http://helpasperger.blogspot.tw/2016/12/qa.html

ying】評論

關於選項A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 民國 102 年 09 月 02 日 修正 )身心障礙學生之鑑定,應採多元評量,依學生個別狀況採取標準化評量、直接觀察、晤談、醫學檢查等方式,或參考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記載蒐集個案資料,綜合研判之。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應以標準化評量工具,採多元及多階段評量,除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外,其他各類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均不得施以學科(領域)成就測驗。

107正取二謝謝阿!!就】評論

其實B根本是算錯的不是每學期,是每半年《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6條本會每半年應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小新】評論

請問根據最佳解C哪裡有錯呢?跨縣市轉學無須重新鑑定,沒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