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ngjia Chen】評論
關於特教生資格1.若各縣市鑑定後其特教資格為「正式生」,基本上轉學至新學校其特教資格不變,但服務內容會因該生能力或是各校課程規劃有所不同,但其特教福利或專業治療建議是一致的。2.若轉入後,未能如期得到相關福利申請,請務必與個管師或特教組詢問是否過了申請期。「可再提出申請(依各縣市申請時程辦理)」3.若鑑定為「疑似生」,則由新學校評估與觀察後再提出最近一次的鑑定。 4.以上所提為基本原則,但因各校編制、規定與課程規劃不同,可於轉入後與特教組詢問,或於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中討論與溝通確認。資料來源:http://helpasperger.blogspot.tw/2016/12/qa.html
【ying】評論
關於選項A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 民國 102 年 09 月 02 日 修正 )身心障礙學生之鑑定,應採多元評量,依學生個別狀況採取標準化評量、直接觀察、晤談、醫學檢查等方式,或參考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記載蒐集個案資料,綜合研判之。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應以標準化評量工具,採多元及多階段評量,除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外,其他各類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均不得施以學科(領域)成就測驗。
【107正取二謝謝阿!!就】評論
其實B根本是算錯的不是每學期,是每半年《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6條本會每半年應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小新】評論
請問根據最佳解C哪裡有錯呢?跨縣市轉學無須重新鑑定,沒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