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當舖業及保全業管理之規劃、督導,係屬下列何者之權限?
(A)經濟部
(B)警政署
(C)內政部
(D)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8324
統計:A(22),B(457),C(240),D(146),E(0)

用户評論

陳甜心】評論

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

NikiLau】評論

內政部 "定"特種工商業範圍表警政署規劃督導!

骨頭】評論

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 2 條警政署掌理全國性警察業務。一、警察官制、官規、教育、服制、勤務、後勤制度、警察職權行使及其他警察法制之規劃、執行。二、警衛安全、拱衛中樞、準備應變及重大、緊急案件處理之規劃、執行。三、協助偵查犯罪、涉外治安處理、國際警察合作及跨國犯罪案件協助查緝之規劃、執行。四、入出國與飛行境內民用航空器及其載運人員、物品安全檢查之規劃、執行。五、警備治安、保障集會遊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自衛槍枝管理及民防之規劃、督導。六、預防犯罪、檢肅組織犯罪、保障婦幼安全、失蹤人口查尋及維護社會秩序事件之規劃、督導。七、當舖業及保全業管理之規劃、督導。八、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整理、交通事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