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警察人員執行職務,得使用槍械之原因,不包括下列何者?
(A)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
(B)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
(C)警察人員之身體、自由遭受強暴
(D)警察人員之土地、建築物遭受危害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4974
統計:A(23),B(64),C(100),D(70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遴選第三人

用户評論

cindy】評論

警械使用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 建築物 工作物 車船或航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