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下列對於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無責任能力之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A)心神喪失人有違反本法之行為,得責由其監護人監護
(B)未滿十六歲之人,屬之
(C)心神喪失人的認定,由警察客觀判斷
(D)十二歲之人有違反本法之行為,得責由學校師長管教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145
統計:A(915),B(28),C(13),D(37),E(0)
用户評論
【cindy】評論
(A)社維法第8條,對於心神喪失之人有違法本法之行為者,得責由其監護人加以監護(B)依同條第一項第一款為未滿14歲之人(C)應該是法院做認定(我猜XD)(D)依同條第二項應責由其法定力人或相當之人家以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