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山日光Ninko】評論
形成權的特點 第一,形成權僅憑權利人單方的意思即可實現,並不利用於相對人的意思表示,相對人贊同與否,均不影響行使形成權所發生的效力; 第二,形成權是使法律關係發生、變革或消滅的權利,法律關係未有變動的,不是形成權(如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純獲利益的合同,不用法定代理人追認即為有效合同,此時法定代理人的追認就不是形成權); 第三,行使形成權的行為不得撤銷; 第四,行使形成權不得附前提和期限; 第五,行使形成權的意思表示,能夠是明示的形式(如《合同法》第47、48條規定的追認權),也能夠是默示的形式(如《繼承法》第25條規定的受遺贈擯棄權)。 第六,形成權適用除斥期間(要求權則適用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