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君熱愛登山,與同行好友挑戰玉山主峰,行前投保意外險一千萬。未料因大陸冷氣團來襲,高山上氣溫驟降到零下 5 度,甲君發生嚴重失溫現象不幸凍死。但保險公司認為甲君事發前半年曾因病住院,認為是疾病死亡拒絕理賠。請問何謂「意外」?何謂「主力近因原則」?您認為保險公司是否應該理賠?請問一般意外傷害保險單中,保險公司的除外責任及不保事項為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68706
統計:A(2295),B(405),C(461),D(271),E(0)

用户評論

【用戶】Chun-Chieh Lu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補充一下2F的答案

【用戶】imitatio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原則,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例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之。 

【用戶】judy4725205

【年級】

【評論內容】自101年1月1日起,「行政執行處」已更名為「行政執行分署」

【用戶】simonlinhhh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