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營利事業於給付在中華民國居住之員工薪資時,應扣繳稅額不超過多少得免於扣繳?
(A) 600 元
(B)1,000 元
(C)2,000 元
(D)3,000 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8976
統計:A(10),B(27),C(175),D(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稅率、計算、不熟的稅法

用户評論

林秋芳】評論

◆、薪資所得-所得類別代號為50:1.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同一課稅年度於境內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A. 按月給付之固定薪資,依據財政部發布之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扣繳或以百分之十扣繳。B. 非固定薪資如補助費、津貼、獎金、兼職所得等一律百分之六稅率扣繳,但應扣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2.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無論金額多寡一律扣繳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