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下列何種應設消防安全設備之場所,其消防安全設備定期之檢查,得由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聘用或委託消防專業人員辦理,經費由地方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付,中央主管機關補助?
(A)集合住宅
(B)老人安養院
(C)托兒所
(D)醫院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9817
統計:A(1010),B(151),C(23),D(128),E(0)

用户評論

【用戶】Peter Che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本題因修法後,無解

【用戶】Alex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修法後無解

【用戶】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消防法現行條文(民國 106 年 01 月 18 日)第 9 條依第六條第一項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場所,其管理權人應委託第八條所規n定之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其檢修結果應依n限報請當地消防機關備查;消防機關得視需要派員複查。但高層建築物或n地下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之定期檢修,其管理權人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n可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辦理。n前項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之項目、方式、基準、期限、檢修結果報請備n查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第一項所定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其申請許可之資格、程序、應備n文件、證書核(換)發、有效期間、撤銷、廢止、執行業務之規範、消防n設備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