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規定,下列何種場所非屬消防法第 13 條所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A)歌廳
(B)酒吧
(C)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商場
(D)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0208
統計:A(35),B(66),C(1104),D(141),E(0)

用户評論

【用戶】wwe52097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13 條 四、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商場、超級市場及遊藝場等場所。

【用戶】cersei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3條:本法第13條第1項所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範圍如下:一、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演藝場、歌廳、夜總會、俱樂部、保齡球館、三溫暖。二、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等)、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等)、視聽歌唱場所(KTV等)         、酒家、酒吧、PUB、酒店(廊)。三、觀光旅館、旅館。四、總樓地板面積在500M2以上之百貨商場、超級市場及遊藝場等場所。五、總樓地板面積在300M2以上之餐廳。六、醫院、療養院、養老院。七、學校、總樓地板面積在200M2以上之補習班或訓練班。八、總樓地板面積在500M2以上、其員工在30人以上之工廠或機關(構)。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公眾使用之場所。

【用戶】wwe52097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13 條 四、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商場、超級市場及遊藝場等場所。

【用戶】cersei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3條:本法第13條第1項所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範圍如下:一、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演藝場、歌廳、夜總會、俱樂部、保齡球館、三溫暖。二、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等)、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等)、視聽歌唱場所(KTV等)         、酒家、酒吧、PUB、酒店(廊)。三、觀光旅館、旅館。四、總樓地板面積在500M2以上之百貨商場、超級市場及遊藝場等場所。五、總樓地板面積在300M2以上之餐廳。六、醫院、療養院、養老院。七、學校、總樓地板面積在200M2以上之補習班或訓練班。八、總樓地板面積在500M2以上、其員工在30人以上之工廠或機關(構)。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公眾使用之場所。

【用戶】wwe52097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13 條 四、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商場、超級市場及遊藝場等場所。

【用戶】cersei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3條:本法第13條第1項所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範圍如下:一、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演藝場、歌廳、夜總會、俱樂部、保齡球館、三溫暖。二、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等)、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等)、視聽歌唱場所(KTV等)         、酒家、酒吧、PUB、酒店(廊)。三、觀光旅館、旅館。四、總樓地板面積在500M2以上之百貨商場、超級市場及遊藝場等場所。五、總樓地板面積在300M2以上之餐廳。六、醫院、療養院、養老院。七、學校、總樓地板面積在200M2以上之補習班或訓練班。八、總樓地板面積在500M2以上、其員工在30人以上之工廠或機關(構)。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公眾使用之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