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1.依憲法規定,行政院召開行政院會議以誰為主席?
(A)行政院院長
(B)各部會首長輪任
(C)每次會議由與會者互選
(D)抽籤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89528
統計:A(7087),B(45),C(25),D(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釋字第329號

用户評論

Zoey Hsu】評論

第 58 條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