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依民法之規定,共有之不動產,其契約訂有管理之約定時,約定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幾年?
(A) 5 年
(B) 10 年
(C) 30 年
(D)無期限限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1),D(1),E(0)

用户評論

ショ-ちゃん】評論

民法第823條(共有物之分割與限制)各共有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隨時請求分割所有物。但因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約訂有不分割之期限者,不在此限。前項約定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五年;逾五年者,縮短為五年。但共有之不動產,其契約訂有管理之約定時,約定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三十年;逾三十年者,縮短為三十年。前項情形,如有重大事由,共有人仍得隨時請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