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ショ-ちゃん】評論
民法第811條(不動產之附合)動產因附合而為不動產之重要成分者,不動產所有人,取得動產所有權。例如:磁磚為動產,當工人把磁磚貼在房屋牆上,讓磁磚成為房屋的重要成分,則房屋所有人便取得磁磚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