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或法院之判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非經登記:
(A)不生效力
(B)不得撤銷
(C)效力未定
(D)不得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0),D(2),E(0)

用户評論

ショ-ちゃん】評論

民法第759條(宣示登記--相對登記主義)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