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塵務經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72191
統計:A(65),B(290),C(375),D(84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意思表示、不變期間(提出期限)、再審

用户評論

【用戶】劉品君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即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於條件不成就時不發生效力之情形。實務判解即謂,法律行為之附停止條件

【用戶】許霸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謝謝

【用戶】Ya Ya Chou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公示送達如在最後登載報紙之日尚未經過30日,則尚未發生送達之效力,此段期間稱之為:效力停止期間即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之情形。   實務   判解即謂,[法律行為  之   附停止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