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敬棠】評論
兩願離婚:雙方離婚當事人判決離婚: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其離婚已生效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法院調(和)解離婚:經法院調(和)解離婚成立者,得以當事人之ㄧ方為申請人。必須為當事人 之一申請 不得為其父母代為申請
【汪秀儒】評論
請問有人可解答嗎?
【笙】評論
婚姻具有一身專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