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題意不清,若甲對乙僅開一槍而使丙死丁重傷,為打擊錯誤(瞄準對,卻偏離),本罪論未遂,失誤論過失:甲對乙成立故意殺人未遂,對丙成立過失致死、對丁成立過失重傷。建議修改題目限定為「對乙」。客體錯誤,應係甲誤丙或丁為乙而開槍。(瞄準錯,沒偏離)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619.甲欲槍殺乙而朝乙開槍射擊,惟未擊中乙,卻誤中立於乙身旁之丙、丁,致使丙當場身亡,丁受重傷。甲之行為應依下列何罪處斷? (A)故意殺人既遂罪 (B)故意殺人未遂罪 (C)故意重傷罪 (D)過失致死罪修改成為619.甲欲槍殺乙而朝乙開槍射擊,惟未擊中乙,卻誤中立於乙身旁之丙、丁,致使丙當場身亡,丁受重傷。甲對乙之行為應依下列何罪處斷? (A)故意殺人既遂罪 (B)故意殺人未遂罪 (C)故意重傷罪 (D)過失致死罪
【@@】評論
打擊錯誤:具體符合說主觀:未遂客觀: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