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公司於 20X1 年 1 月 1 日開始營業,20X1 年與 20X2 年所得稅相關資料如下: 1.20X1 年度之稅前會計所得為$684,000。 2.20X1 年初以分期付款出售一台特殊訂製之機器,銷貨毛利為$600,000,但報稅時分 5 年平均申報。 3.20X1 年初以$960,000 購入一台設備,預期可用 5 年,無殘值,帳上採直線法計提折舊,報稅則採年數合計法。 4.甲公司對銷貨均提供兩年產品售後服務保證(此產品保證無法單獨出售),20X1年帳列產品服務保證費用為$300,000,此費用於 20X1 年支付$140,000,預計 20X2年支付$100,000,20X3 年支付$60,000。報稅時產品保證費用需在實際支付年度才能列報。 5.20X1 年度發生環保罰鍰支出$120,000。稅法規定所有行政罰鍰不得減除課稅所得。 6.20X2 年度之稅前會計所得為$700,000,其中包括免稅之利息收入$70,000,交際費超出限額$68,000,報稅時不得減除課稅所得。 7.20X2 年帳列產品服務保證費用為$400,000,此費用於 20X2 年支付$180,000,預計20X3 年支付$140,000,20X4 年支付$80,000。 8.20X2 年度訴訟損失$240,000 已符合負債準備之入帳要件,但稅法上須於 20X3 年實際賠償時方可申報減除。甲公司預期未來各年均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使用。20X1年度所得稅率為 25%。在 20X2 年度 4 月立法院修法通過將該稅率調降為 17%,並溯自 20X2 年 1 月 1 日開始適用,這項修法甲公司在 20X1 年度無法預知。試作:
【題組】⑴甲公司 20X1 年有關所得稅之分錄。(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18252
統計:A(514),B(145),C(3192),D(5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著作權法、債權讓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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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卜】模擬Morning】評論
第 295 條 (從權利之隨同移轉)讓與債權時,該債權之擔保及其他從屬之權利,隨同移轉於受讓人。但與讓與人有不可分離之關係者,不在此限。未支付之利息,推定其隨同原本移轉於受讓人。最高法院87年台上字第576號民事判例要旨:1.按讓與債權時該債權之擔保及其他從屬之權利,除與讓與人有不可分離之關係者外,隨同移轉於受讓人,為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第一項所定。2.該條所謂「隨同移轉」,係屬法定移轉,無待登記即發生移轉之效力,與意定移轉須經登記始發生移轉效力者有異。3.又扺押權從屬於主債權,觀之民法第八百七十條規定自明。4.則主債權之讓與,依前開說明,該扺押權自應隨同移轉,此與扺押權係依法律行為而為讓與須經登記始發生移轉效力之情形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