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7.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下列哪些場所不得提供非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其提供場地供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者應予優惠?
(A)醫療機構
(B)民用航空站
(C)停車場
(D)車站。

參考答案

答案:A,B,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Aicture Lai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 46 條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為協助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及理療按摩工作,應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輔導提升其專業技能、經營管理能力,並補助其營運所需相關費用。前項輔導及補助對象、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定之。醫療機構得僱用視覺功能障礙者於特定場所從事非醫療按摩工作。醫療機構、車站、民用航空站、公園營運者及政府機關(構),不得提供場所供非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其提供場地供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者應予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