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GG】評論
【在神愛裡沒有懼怕】評論
John Langshow Austin 與 John Searle 二人為言語行為理論的代表。按該理論,於說話的過程不僅事實與觀點的描述成立,就連行為(act)也一併執行。其中包含了指示、人或物的命名、承諾、警告或侮辱等。此理論專門研究言語行為的性質、類別與含意。 Austin 的理論:表意行為(locutionary act):一般普通帶有完整句子的言語行為意向行為(illocutionary act):言說者必須讓聽者明白相關行為執行的意圖。如執行一命令時,要讓聽者接收到該命令並了解與執行其附涵的任務。承諾、發問、請求、警告、建議、威脅亦屬於意向行為語導行為(perlocutionary act):達到超出意向行為範圍的作用,如說服、使改變主意、激怒、製造不安全感、中傷、安慰...